楚雄市北城小学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
为落实省、州、市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文件精神,认真开展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,特制订此方案。
一、领导小组
组 长:李兴华(校长)何应明(党总支书记)
副组长:周丕先(分管教学副校长)
组 员:
王灿珍(教导主任)
杨 茜(南路校区教导主任)
马 涛(学籍管理员)
丁平忠(总务主任)
李宗伟(南路校区总务主任)
李大荣(出纳)
赵冬梅(会计)
各年级组长
二、基本工作程序
1.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。
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制度规范,真实合理。由各班分层采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,根据扶贫、残联、民政等部门的有关依据,由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,秉持“自愿申请、客观公正、统一规范、公开透明、保护隐私”的原则,进行每学期1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。
2.受资助学生家庭情况公示。
及时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结果和认定种类,认定工作公正透明公开。
3.资助标准。
建档立卡户每生每年:625元;
残疾学生每生每年:625元;
低保家庭学每生每年:625元;
孤儿每生每年:625元;
送教上门每生每年:625元
少小民族每生每年:250元
4.资助发放。
根据上级部门资助标准,建档立卡户、残疾学生、低保家庭学生、孤儿、送教上门每生每个月发放62.5元,发放10个月。少小民族每生每个月发放25元,发放10个月。
5.资助学生档案管理。
受助学生提供的佐证材料齐全,做到一人一盒存放,统一由后勤处保管,工作档案健全规范,受助学生信息台账清楚。
6.受助学生学籍管理。
受助学生全面摸排准确,与两基报表、学籍信息系统、资助网站信息系统吻合,不存在认定遗漏的问题。
三、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
2024年共资助学生78人。其中建档立卡户55人,残疾学生7人,低保家庭学生3人,孤儿10人,送教上门2人,少小民族1人。
四、过程监督
成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,何应明书记任组长,刘芮弛副校长任副组长,王思光同志担任办公窒主任,负责监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。(监督电话:0878-3123305)
楚雄市北城小学
2024年3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