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楚雄市北城小学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
为落实省、州、市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相关文件精神,认真开展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,特制订此方案。
一、领导小组
组长:李兴华(校长) 何应明(书记)
副组长:何晓红 分管副校长
周丕先 副书记
组员:王灿珍 教导主任
杨茜 南路校区教导主任
马涛 学籍管理员
丁平忠 总务主任
李宗伟 南路校区总务主任
李大荣 出纳
赵冬梅 会计
各年级组长
二、基本工作程序
1.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
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制度规范,真实合理。由各班分层采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,根据扶贫、残联、民政等部门的有关依据,由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,秉持“自愿申请、客观公正、统一规范、公开透明、保护隐私”的原则,进行每学期1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。
2.受资助学生家庭情况公示
及时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结果和认定种类,认定工作公正透明,公开。
3.资助标准及资金发放
根据上级部门资助标准,每人每月发放资助金50元,每年发放10个月。
4.资助学生档案管理
受助学生提供的佐证材料齐全,做到一人一盒存放,统一由后勤处保管,工作档案健全规范,受助学生信息台账清楚。
5.受助学生学籍管理
受助学生全面摸排准确,与两基报表、学籍信息系统、资助网站信息系统吻合,不存在认定遗漏的问题。
三、过程监督
成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,何应明书记任组长,周丕先副书记任副组长,王思光同志担任办公窒主任,负责监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。(监督电话:0878-3123305)
四、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
2023年春季学期,共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1名,包含建档立卡贫困户47人,四类学生24人(其中残疾学生6人,农村低保家庭2人,孤儿14人,送教上门2人)。另有少数民族学生2人。共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18250.00元。
2023年秋季学期名额正在认定中。
楚雄市北城小学
2023年9月4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