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楚雄市北城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《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按照“楚雄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,按实际居住地,免试就近和相对就近划片的原则入学,非楚雄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,按国家有关政策入学”的相关要求,为确保我校2023年辖区内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、进城务工子女按时有序入学,体现教育公平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何应明 李兴华
副组长:何晓红 周丕先
组员:刘增爱 刘雁玲 李婷翠
教导处、德育处、办公室工作人员、两校区门卫
二、招生时间
8月22—23日,上午8:00-11:30,下午2:30-5:30
三、招生对象及报名办法(附后)
四、职能组工作安排
为使招生工作有序进行,按职责把参与此次招生工作的人员分组:资格审查组、咨询组、信息核查组、安全维稳、技术保障。具体人员安排附后。
五、工作要求及事项
(一)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,由何晓红、周丕先两位副校长具体负责,教导处实施。必须按照市教体局的工作要求及日程安排做好招生工作,确保公开公平、平稳有序。
(二)参加招生的教师要增强责任感,切实做好各个环节工作,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。
(三)对不符合楚雄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条件、提供虚假证明材料、不按招生公告规定的时间报名登记的,学校一律不再接受报名。
(四)信息核查组对报名时所登记的居住证、房产证、劳动用工合同、农民工进城务工证明等信息分别到公安、住建、人社等部门进行复核。报名登记后查实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,要书面通知取消报名资格;对伪造、变造、买卖国家机关公文、证件、印章骗取报名资格的,取消报名资格,并报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(五)熟悉政策、严格查证、登记详实、语言得体、态度和蔼、不引发矛盾,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。
(六)登记信息教师要书写工整,以便录入信息,户口册上要盖招生章。并与录入信息的教师合作完成信息录入工作,信息录入要做到不遗漏,确保信息准确无误。
(七)服从安排,遵守工作时间:上午8:00-11:30,下午2:30-5:30
(八)教导处务必做到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准确无误,并及时上传到楚雄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,同时做好新生入学资料的归档工作。
楚雄市北城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
2023年8月17日
